2007年11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不满搭茅屋 放火泄怒气
范宝华 童正明

  11月5日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该市黄店镇村民金某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刑3年,缓刑3年。
  邻居在金某家围墙边搭起一间茅屋用于堆放农具。金某认为其影响自家建房,多次要求邻居拆除,但无果。7月29日,金某故意将烟头扔到该茅屋顶上,造成茅屋及屋内物品被烧毁。